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04.28 00:55

相關法條

發文字號: (82)法律字第 08894 號
國家賠償法 (民國 69 年 07 月 02 日) 非現行
第 8 條
賠償請求權,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,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;自損害
發生時起,逾五年者亦同。
第二條第三項、第三條第二項及第四條第二項之求償權,自支付賠償金或
回復原狀之日起,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